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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房产经纪人的卖房经历之连银行都着急了(六)

房天下武汉二手房网  2006-10-23 14:59:00  来源:房天下二手房 102533
[提要](六)连银行都着急了事情正在正常的进行着,银行审核后,表示买房客户的收入证明不合格,要求重新开据一份,于是我们又重新进件,因此耽误了办理手续的进度.正在银行审核进行期间,房东曾打过多次电话催促我们办理

事情正在正常的进行着,银行审核后,表示买房客户的收入证明不合格,要求重新开据一份,于是我们又重新进件,因此耽误了办理手续的进度.正在银行审核进行期间,房东曾打过多次电话催促我们办理速度,我当时就被他弄得有点糊涂了,一般像这种情况着急的只有买房客户,怎么会急到房东头上呢?买方款项都付了将近一半了,怎么现在着急的是房东呢,终于在九月二十五号的时候,房东二人终于忍不住来到了店里,首先质问我们的办理手续的时间太长了,没有一点工作效率,而且还表示必须在本月的三十号之前拿到十万元的首付款,当即我回绝了他,表示此要求没有可能会满足.(因为作为我们中介方来说,全部交易的风险控制是我们的责任,只有在买房客户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,拿到房地局开据的证件收件单后,才可以扣除一万至两万元的物业交割金后将全额房款付给卖方,在房屋的物业交接办理全部完毕之后,我们才可以将所有款项交付于卖方).卖方表示的得态度非常强硬,表示如果在三十号之前拿不到十万元钱的话,他将会终止此次交易,对于这种无理的要求我们当然不可能接受,这样的话,对于买房客户来说的话,他们的买房风险会增加.

房东没有得到确实的回复后,就走出了店门,本来以为他们应该可以理解我们为什么这么做,但是后面的事情更是远远的超出了我的想像.

下午三点钟左右,房东二人再次来到了我们店里,此次我们都是带着比较平和的心态在与对方沟通,而且包括上次在路上的争执我也明确的表态,并不会因那次的争执而故意拖延此案的办理进度.房东此次表示也并不是为了上次的事情对我有什么成见,说明了他现在为什么要十万元的原因:原来房东在此房交易签定合同的当天下午,就到另一个新的楼盘里面用五万元定购了一套新的商品房,签定的意向协议书里约定在九月三十日之前交齐全部的首付款,签定正式合同,将视为自动放弃购买权,且意向定金不予退还.因当时正值金秋九月,房东的生意正是火热的季节,所以他将全部的流动资金都投入进货里,现手上没有多余的现金,所以才对我们提出这种要求.按照他所讲的来想的话,也不是没有道理,以他的角度来看,现在他房屋所有相关资料全在我们这里,而且买方贷款手续也是我们负责办理的,想当于所有的钱都在我们的控制之中,向我方预支一部分房款是可以被接受的.

为此我表示能够理解,但是事情并不是他想像得那么简单,也不是什么事情我们都能保证的,因为其间并不是所有的手续和时间都是我们能够控制得了的,比如银行,房地局等有关职能部门,都有一套行来运行方式,并不是我们说怎么操作就能怎么操作的.我向其解释了其中办理贷款手续时因为收入证明的关系,耽误了四五天的时间,所以现在手续停在贷款审核上面,待审核通过了,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.但是房东现着急要钱交首付款,让我们想想办法,就当借给他也行,到时候我们要什么都可以压什么,就是让我们帮他度过这一难关,否则他的定金五万元没有了不说,那套房子也买不成了.听了他这么说了之后,我的老毛病就犯了,心软了,于是答应房东让他先回去,晚上再晚我都会打电话回复他结果.于是房东夫妇二人离开了店里~~~~~~ (待续)

责任编辑/wh_ershoufa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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